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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2月29日星期三
林巧儿,你touch到我了 !
前提:是我大过你 /.\
其实我前几天看到的时候要写了的,但是
某某原因
,哈哈
我很感动叻 !
你要弄我哭是吗?
这家伙,认识她
9年
了,
曾经,她是我很好很好的姐妹 !!!
好到不行,不可以分开那种,
每天放学去你家,偶尔你来我家,
要一起冲凉,一起吃东西,哈哈 !!
其实我很怀念 :)
庆幸我们到现在还会珍惜对方,虽然很久没联络,
虽然中间有很多日子回忆是空白的,
但是 ,
我以后结婚一定会找你做姐妹的 XD
38 婆,i love you :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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